【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稅單經合法送達納稅義務人後,如逾期未繳納,稅捐稽徵機關依法得就納稅義務人相當於應繳稅捐數額的財產,通知有關機關,不得為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以保全國家租稅債權,不受納稅義務人申請復查而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