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近日有民眾電話詢問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因選舉期間,想在房屋頂樓增建廣告塔,出租增加收入,不知道是否會增加房屋稅?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說明,若房屋頂樓增建廣告塔,除加重其房屋負荷量外,並無增加房屋使用價值,不屬於房屋稅課徵對象。
該局提醒民眾,房屋如有增建情事,應於建造完成之日起30日內檢附有關文件,申報房屋稅籍及使用情形。
如民眾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可利用該局服務電話,將有專人為您服務。總局:(03)332-6181分機2412至2420。中壢分局:(03)451-5111分機302至315。大溪分局:(03)380-0072分機202至207。楊梅分局:(03)478-1974分機202至207。蘆竹分局:(03)352-8671分機202至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