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頒桃園市第四屆公益宗教團體 捐助聯合奠祭 捐助屏東0922工廠火災事件善款
【記者吳惠民桃園報導】由內政部舉辦之112年「全國宗教團體表揚大會」,日前由內政部部長林右昌親自頒獎表揚「宗教公益獎」,桃園慈護宮接連十二年獲獎,該宮主委吳正宗代表前往受獎。此外,桃園市長張善政日前主持優質宗教文化座談會,會中頒發桃園市第四屆公益宗教團體、捐助聯合奠祭宗教團體、捐助屏東0922工廠火災事件善款宗教團體三項獎項,桃園慈護宮亦由主委吳正宗代表該宮受頒三項獎証。
桃園慈護宮主委吳正宗說明,內政部之「宗教公益獎」必須每年從事社會公益服務千萬元以上才有資格申請,他向來主張,宮廟取之於信眾,用之於大眾,救急救難,扶弱濟貧,發揮神明慈悲關愛世人的精神,因此慈護宮對於公益捐輸,也從不落人後。
宗教公益獎獎項遴選基準規定如下:1、捐款資助:宗教團體於遴選年度前一年投入財力、物力興辦或贊助社會公益事務,經審酌其經費支出占當年度總收入(不含歷年累積餘絀)百分之三十以上,並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2、動員協力:宗教團體於遴選年度前一年投入人力及物資興辦社會公益事務,經審酌其公益性質、數量種類、辦理規模、投入資源、達成效益及影響層面,著有貢獻。3、政策響應:宗教團體於遴選年度前一年投入人力、物力或財力響應政府政策著有績效(含獲表揚或獎勵),經中央機關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擇優推薦。
桃園市長張善政在頒發桃園市第四屆公益宗教團體、捐助聯合奠祭、捐助屏東0922工廠火災事件善款之宗教團體獎項後表示,無論是宮廟或教會,宗教都是桃園市民平時寄託身心最重要的基礎,尤其當社會有急難需求時,各宮廟及教會皆在第一時間投入社會急難救助,許多宗教團體也慷慨解囊,包括今年初的土耳其地震,以及前陣子的屏東工廠大火,信眾均捐贈奉獻幫助國內外需要照顧的朋友。

桃園慈護宮主委吳正宗展示內政部「112年宗教團體表揚大會」中頒發之「宗教公益獎」。〈圖:記者徐玉英攝〉

張善政指出,桃園擁有許多傑出的宗教團體,不但讓鄉親朋友心靈有所寄託,也在危難時伸出援手,他代表市府感謝所有宗教團體的付出,並期盼藉由頒獎表揚,傳達所有市民的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