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國興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都發局為提昇都市設計成效,繼大受好評的景觀三法修正後,領先全國推出都市設計審議新分流制度,以加速審議效率。自10月1日起建築基地面積未達2,000平方公尺,都市設計審議和建造執照申請程序一起審議,縮短審照的時間,簡政又便民!此外,10月起設計審議會上也將向紙本作業道別,迎來平板進行圖面審查時代,不僅環保也高效。
都市發展局長江南志表示,在都市開發上,為了確保建築開發案件能與都市環境和諧共融,促進都市環境品質提昇,基地在新建建築工程時,依法規須提出都市設計審議,桃園都市設計審議原本分為3階,第1階屬於大規模基基地開發,例如都計區內建築基地超過4,000平方公尺者、高層建築物等,第2階為小規模基地,包含為都計區內未達4,000平方公尺建築基地開發、工業區樓地板面積1.5萬平方公尺以下等案件,第3階則為未達2,000平方公尺,但涉及開放空間或危老重建獎勵的案件。

圖: 桃園都市設計審議無紙化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