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偵辦豐○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內線交易案,約談袁姓董事長等共10人。經檢方訊後認10人涉犯證交法內線交易,18日諭知10萬至50萬元交保。
【記者吳世傑桃園報導】桃園地檢署偵辦豐○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內線交易案,袁姓董事長等10名被告因涉嫌在重大消息限制交易期間買賣股票,獲利高達近2400萬餘元,遭檢調大規模搜索。桃檢企業犯罪專組檢察官凌于琇昨(17)日指揮台北市調查處搜索15處地點,並通知袁姓董事長、劉姓總經理及董事、職員及親友等共10人到案說明。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等人涉犯《證交法》內線交易罪嫌重大,但無羈押必要,今(18)日凌晨諭知10萬至50萬元交保。
桃檢署指出,此案源於民國110年間,該公司以5億元出售處分嘉義縣太保市某土地之重大消息,而在限制交易期間袁男等人進而購買公司股票,據此實際獲利120萬餘元、未實現獲利2225萬餘元。
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等人因知悉該建設公司在處分公司土地資產的重大訊息未公告前,公司內部人就在限制交易期間先購買該公司股票,據此實際獲利120萬餘元、未實現獲利2225萬餘元,因而涉犯證券交易法違犯第157條之1第1款、第3款或第5款規定,觸犯同法第171條第1項第1款之內線交易罪嫌,罪嫌重大,但無羈押之必要,訊後分別諭知袁男50萬元、劉男30萬元交保,其他8人則10萬至5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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