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府前客家局長蔣絜安,任內不實核銷特支費涉貪,27日被檢調約談後以8萬元交保。(資料照)
【記者潘瑞如桃園報導】前桃園市客家事務局局長蔣絜安於民國104年至107年擔任局長期間,疑首長特支費核銷不實涉犯刑法及貪污治罪條例,桃園地檢署檢察官陳寧君昨(27)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執行搜索蔣姓前局長住居所及公司所在地共3處並約談蔣姓前局長及2名證人,訊後以新台幣8萬元交保候傳。
桃檢署表示,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蔣姓前局長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利用職務詐領財物及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雖罪嫌重大,惟考量其供述及犯罪所得金額,尚無羈押之必要,爰命以新臺幣8萬元具保。
臺灣導報每天聚焦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