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扣之走私加熱菸。(圖/桃檢署提供)

【記者潘瑞如桃園報導】航警局保安大隊陳姓員警涉嫌違法放行走私加熱菸集團成員夾帶加熱菸入境案,桃檢署檢察官曾柏涵調查後認為陳姓員警藉由其職務之便協助放行走私集團成員夾帶入境的加熱菸,該集團自114年4月至9月間共走私26次、逾9千條菸品,陳員收賄金額高達95萬8600元。全案經檢警偵辦,依貪污治罪條例及菸酒管理法等罪於今(28)日偵結起訴,並聲請沒收犯罪所得。

桃檢署表示,楊女有意走私加熱菸入境販賣獲利,透過管道結識任職於航警局的陳姓員警,雙方於114年4月間談妥由陳男利用職務之便,以工作證進入機場管制區,接收走私集團成員交付行李後協助夾藏離開,或由成員將行李運至陳男值勤的管制哨,再由陳男直接放行等方式不受海關之檢查,事後由楊女依成功走私加熱菸數量,以每條新台幣50元至150元不等計算給付陳男賄賂。

查扣之走私加熱菸。(圖/桃檢署提供)

檢方還指出,陳男於同年9月11日中午再次違法放行楊女、巫女自桃園國際機場入境管制區南側海關公務門夾帶加熱菸品入境時,經關務署台北關人員發覺攔阻,並通知航警局報由桃檢的檢察官拘提陳男等3人,經專案小組追查並分析比對監視器畫面釐清走私集團成員身分,終於破獲走私集團,並先後羈押陳男、楊女、楊男獲准。全案經檢察官曾柏涵偵辦發現,楊女等人以此方式自同年4月29日至9月11日共走私加熱菸26次,走私加熱菸數量則逾9,000條,陳姓員警收受賄賂達95萬8,600元,嚴重影響我國機場管制安全及增加民眾健康風險,檢察官遂向法院聲請將上開犯罪所得全數沒收,以達澈底剝奪被告犯罪所得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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