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龍潭今年2月發生弒母焚屍案,桃檢25日偵查終結,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等罪將逆子正式提起公訴 。

【記者潘瑞如桃園報導】桃園市龍潭區38歲郭姓男子今(114)年2月因金錢問題和母親起衝突,先拿銳器刺傷母親,並重擊,再摀住口鼻導致其母因腦髓損傷及窒息死亡。郭男因擔心被發現,隔日為了湮滅證據,以打火機點燃母親衣服企圖毀屍滅跡,並燒毀住家各處,佯裝為火警意外,再逃逸到各縣市躲藏。警消獲報到場滅火後,發現母親遺體,認為非單純火警,桃檢隨即指派檢察官會同警方組成專案小組展開調查,經鑑識分析確定郭男為兇嫌,於2月25日在中壢將郭男拘提到案,並向法院申請羈押獲准,今(25)日偵查終結,認定郭男罪嫌重大,依《國民法官法》提起公訴。

案經檢察官林淑瑗指揮專案小組調查發現,郭男曾對母親施暴經法院裁定核發保護令加以限制,但兩人仍同住桃園市龍潭區。郭男在2月20日至21日因金錢問題與母親在住處發生口角,竟持銳器刺殺母親,並重擊其母下腹部及頭部,再掩住口鼻致母親因腦髓損傷及窒息死亡。

因擔心被發現,22日上午10時許,郭男以打火機點燃母親身上衣物,於住處各處,點燃冥紙、衣物、紙張等,並將廚房瓦斯爐開啟燃燒抹布、冥紙縱火燒毀母親屍體及住處,警消獲報到場滅火後,發現郭母死亡,原以為是火警意外死亡案件,但相驗後發現郭母身上有不明傷口,加上郭男突然消失,檢警懷疑案情不單純,發現郭男案發後逃往宜蘭、台北、台中等地藏匿。25日晚間9時許,在中壢某旅館拘提郭男並聲押禁見獲准。

桃檢今25日偵查終結,認定郭男涉犯家庭暴力防治法、《刑法》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損壞屍體、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未遂等罪嫌,惡行重大,並依國民法官法提起公訴移審,同時建請法院續押保全被告,以利後續審理,後續將由國民法官審理。

桃檢表示,本案屬國民法官案件,檢察官將考量郭男無視母親對其養育之恩將其殺害,並縱火滅屍及犯後態度等情事,提出具體求刑建議。此外,檢方已通知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桃園分會,協助家屬處理後續事宜,提供陪伴與心理支持,落實被害人權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