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檢警偵辦林姓地政士夥同詐騙集團,檢方今(21)日偵結起訴。

[記者潘瑞如桃園報導]桃園地檢署指揮警方偵破「地面師」詐騙集團,該集團以假投資、假檢警辦案配合調查等手法讓被害人陷入金錢困境後,再安排「金主」及林姓地政士伸出援手,協助設定不動產抵押,被害人因無力李付高額利息及違約金,才驚覺被騙報案。全案今(21)日偵結,桃檢依加重詐欺、洗錢等罪嫌將林姓地政士等14人起訴,並具體向院方求處2至18年有期徒刑,並查扣14人名下金融帳戶凍結近2000萬元。

桃檢署檢察官林奕瑋指揮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一大隊、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偵辦被告林姓地政士等14人參與詐欺集團共同騙取被害人不動產案,本案7名被害人分別於民國112年11月至113年10月間,遭詐欺集團以假檢警辦案配合調查、投資虛擬貨幣等詐騙方式,要求不動產設定抵押貸借,款項交付予詐欺集團後察覺有異陸續報警。

檢察官整合相關被害人事證,並調取金流資料調查後發現,詐欺集團於被害人銀行財產已遭詐取後,再假借民間借貸名義,誘使7位被害人提供不動產作為擔保,由詐團成員層轉負責仲介金主之集團成員,以話術使被害人向金主與林姓地政士洽談不動產抵押借款,並由林姓地政士協助被害人辦理設定不動產抵押設定、簽立高額違約金、利息之借據以套取被害人名下之不動產,待被害人無力償還高額利息後,再以違約為由索取鉅額違約金,進一步向法院聲請拍賣抵押物,藉此共同與詐欺集團不法牟利,致使被害人7人等受有近4000萬元之損失。

此外,林姓地政士利用其專業及職務便利,於協助辦理相關不動產設定、移轉登記期間刻意對被害人等進行反詐騙宣導、要求被害人簽署免責聲明,甚至陪同被害人前往派出所認證未受詐騙,經警員勸阻後,改由被害人在派出所前錄影存證,預為日後推卸民、刑事責任所用,使被害人陷於錯誤而辦理借貸,待金主匯款後及遭薛姓、卞姓車手提領或旋由詐騙集團以購買虛擬貨幣方式將贓款洗出。

本案經高檢署協助案件整合後,由檢察官林奕瑋自113年12月20日起,先後執行搜索、拘提、提解林姓地政士等14人,林、陳等人經檢方複訊後向桃園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檢方還查扣林、陳、許等被告金融帳戶共計1897萬2706元、美金1萬4541元,徹底剝奪犯罪所得。

檢察官審酌被告林姓地政士等人利用被害人年邁易欺,誘使被害人簽署高額不實借款契約,並設定抵押,至被害人無力償付利息,再趁勢索取鉅額違約金,致被害人受近4,000萬元之損失且不動產遭設定抵押,惡性重大,建請求處林姓地政士有期徒刑18年、同案被告陳、許有期徒刑15年,其餘被告則分別求處2年或4年以上之有期徒刑,以資懲處。

桃檢呼籲民眾若接獲自稱「檢警人員、投資群組」之來電切勿恐慌、保持冷靜,善用165專線查證,且切勿交付不動產資料進行設定借款,以免落入詐欺集團編織之2次陷阱;桃檢也將持續嚴查不肖專業人員之不法行為,以確保社會公平正義,維護人民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