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偵辦非法土方吳姓業者依違反廢清法案時,查出有員警與環保局人員涉嫌收受賄賂,經訊問後依貪汙罪嫌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

【記者吳世傑桃園報導】桃園地檢署今年3月間偵辦非法土方吳姓業者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案,期間查出有員警與環保局人員涉嫌收受賄賂,檢方23日指揮廉政署、桃園市警局及警政署政風室調發動搜索,針對被告住所、辦公處約談被告6人、8名證人到案,訊問後聲押4人獲准。

桃檢署表示,檢察官王念珩在3月間指揮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偵辦非法土方吳姓業者(在押)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案,期間發現時任桃園市警局楊梅分局的黃姓及朱姓警員、桃園警分局陳姓警員,以及時任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張姓約僱助理涉嫌收受吳姓業者賄賂。經密集蒐證偵辦後,於23日搜索被告等人住所及辦公處所共14處、約談被告6人、8名證人到案。

經檢察官複訊後,認被告黃、朱、陳、張等4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公務員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期約、收受賄賂等罪嫌,因犯罪嫌疑重大,有相當理由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且涉犯為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向桃園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另同案另2名被告經檢察官諭知各以10萬元具保候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