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檢警於犯嫌住處查扣之護照及台胞證。(圖:桃檢署提供)
【記者潘瑞如桃園報導】黃姓、邱姓男子與人蛇集團勾結,涉嫌從104年至108年間在台北車站、艋舺公園等地,向徐姓等11名街友,以到大陸辦理金融帳戶可領取1萬5千元至2萬5千元不等報酬為誘因,委由旅行社趙姓女子協助申辦台胞照與護照,收購後轉售大陸人蛇集團再加以變造使用牟取暴利,檢警去年11月4日向桃園地院聲請搜索票並在黃、邱姓等人住處扣得數十本護照與台胞證等證物,其中邱男經檢察官複訊後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檢方將邱等13人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判刑。
桃園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沛珊根據情資,指揮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桃園警分局,偵辦犯罪集團利用遊民非法買賣護照案,於4日偵查終結,檢方認定黃嫌等13人分別違反護照條例第29條第1款之買賣護照、刑法第171條第1項之未指定犯人誣告及同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而提起公訴,檢方審酌黃、邱等人為牟取我國護照轉售人蛇集團之暴利,尋覓及利用急需金錢謀生之遊民,誘以小利而為本案買賣護照之行為,致不法之徒得以冒用身分非法入出國境,損及我國護照之公信力及我國國境安全風險,請法院予以從重量刑,以儆效尤。

桃園檢方於107年6月至8月間接獲情資,有大陸人士在西班牙馬德里機場、義大利羅馬錢皮諾機場,持變造後的中華民國護照,冒用我國民身分搭機偷渡前往英國被查獲。檢警接獲情資後找上徐姓等11名街友,逐步蒐集事證,並於去年11月4日向桃園地院聲請搜索票前往黃、邱等2人住處,當場查扣數十本台灣護照與台胞證等證物,其中邱姓被告經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
桃園地檢署呼籲,護照為政府發給國民持用赴國外旅行之重要國籍及身分證明文件,切勿一時貪圖小利,將護照出售、質借提供擔保、抵充債務或供他人冒名使用而將護照交付他人,以免觸法,影響我國際形象及旅行文件之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