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鍾陽正桃園報導】桃園大廟景福宮成立於1745年至今已有近300年歷史,廟貌輝煌壯麗,廟內保有諸多清代嘉慶年間之匾額、聯柱、神桌以及燭台仙等歷史古文物,更是當地民眾的信仰中心,於1985年獲內政部核定為三級古蹟。日前桃市府文化資產審議會亦審議通過廟內4案5件古文物,包括人物托海螺木燭台2件,赫聲濯靈匾、明赫感應匾、保我黎民匾各1件等,列為桃園市「有形文化資產」,更完整見證「景福宮」是桃園深具歷史意義的重要據點。主任委員簡征潭允諾,廟方將持續傳承美好的宮廟藝術,朝再創無形文化資產的目標前進。

桃園景福宮主委簡征潭允諾將持續傳承美好宮廟藝術再創無形文化資產。(記者鍾陽正攝)

簡征潭表示,桃園大廟景福宮是擁有近300年歷史的珍貴古蹟,不但是地方共同的信仰中心及歷史瑰寶,也是桃園市街發展的中心點,可以說是完整見證桃園發展史的活教材。廟內目前共盤點出近30件逾200年以上的古文物,包括「燭台仙」、7大尊神明、精雕神桌、百年神轎、嘉慶年間的巨匾額及前殿嘉慶年間石獅等,均保有河洛文化之傳承特色。其中人物托海螺木燭臺、鎮守福建臺澎掛印總兵官武隆阿親題敬獻之「赫聲濯靈」匾額、淡水同知薛志亮題獻之「保我黎民」匾額、同知借補噶瑪蘭通判翟淦敬題之「明赫感應」匾額等4案5件,於日前經市府文化資產審議會審議通過,列為桃園市「有形文化資產」的好消息無疑是最棒的肯定,感謝所有相關單位的共同努力,為保存重要文化資產盡心盡力,除要將這份喜悅與所有善信大德分享,我們將朝再創無形文化資產的目標前進。

桃園景福宮人物托海螺木燭台古文物列為有形文化資產。(記者鍾陽正攝)
桃園景福宮懸掛在廟內正殿之巨匾審議為有形文化資產。(記者鍾陽正攝)

簡征潭指出,桃園大廟景福宮是一座富有歷史價值的廟宇,見證近三百年桃園發展歷史,是所有市民共同的信仰中心及歷史瑰寶。列為有形文化資產的三件清代巨匾懸掛在廟內正殿,規制謹嚴、尺寸宏大,為台灣廟宇中較為巨大且具代表性之古匾,可證歷來建置之規模。而這對古時放置蠟燭的人物托寶造型木製「燭台仙」極為罕見,重近10公斤、高約72公分,形制對稱,全台僅7處8對,且景福宮尺寸最大,具工藝技術水準和古典彩繪歷史脈絡,反映出清領時期台灣寺廟中的藝術交流。

桃園景福宮列有形文化資產之巨匾懸掛在廟內正殿。(記者鍾陽正攝)

文化局表示,待完成行政程序後,將辦理公告作業,目前4案5件文物均由景福宮妥善保存安置於正殿,市民前往大廟參拜時,在正殿即可一次飽覽四件珍貴的古物,呼籲民眾參拜時多留意觀察,細細品味古蹟與古物之美。

桃園景福宮4案5件古文物經審議通過為有形文化資產。(記者鍾陽正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