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瑞如桃園報導】桃園地檢署偵辦蘆竹區里長候選人涉嫌贈禮賄選案,查出林翁姓里長候選人為求順利連任,利用里民聯誼活動之機會,發放餐盒、白米、洗碗精及洗衣精價值約400元禮品兌換券,並由葉姓男子負責主持選舉造勢,涉嫌向有投票權的選民行求支持,經檢方訊問後,認林翁、葉2人涉賄選犯罪嫌疑重大,諭知被告分以12萬元及10萬元交保。
桃檢署表示,檢察長張春暉獲悉後,隨即指派檢察官杜敏瑜指揮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桃園市刑大及蘆竹警分局、移民署新北市專勤隊等單位積極偵辦。經專案小組各方蒐證備齊事證,向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後,於30日持搜索票前往被告2人住處及里辦公室共3處執行搜索,並傳喚被告2人及證人28人到案說明。

檢方動員7名檢察官訊問後,認定2人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對投票權人行求賄賂罪嫌,分別諭知12萬元及10萬元交保。
桃園地檢署呼籲,民眾若發現現金、贈禮、餐會或旅遊招待等疑似賄選情事,可撥打0800-024-099檢舉專線,檢舉人身分將予以保密,並依法核發檢舉獎金。
圖說1:桃園地檢署偵辦蘆竹區里長候選人涉嫌贈禮賄選案,圖為聯誼活動贈送之禮品 發放之禮品兌換券。(圖/桃檢署提供)
圖說2:候選人聯誼活動發放之餐盒、白米、洗碗精、洗衣精之禮品。(圖/桃檢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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