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瑞如桃園報導]網紅「瀟湘公子」蕭湘瀚,因辱罵派出所所長遭判刑5月定讞,且另有駕車衝撞執勤警車案,判刑1年2月定讞。經桃園地檢署執行科合法通知未到案,發布通緝。
據了解蕭湘瀚已於今(18)日上午自行到案,目前由龜山分局偵訊中,後續將解送桃園地檢署歸案。

桃園地檢署表示,被告蕭湘瀚因涉犯妨害自由案經高等法院判決5月確定,經合法通知確未到案,於今年9月16日發布通緝。
經審酌蕭男所犯係對警員為妨害公務之犯行,究其前案紀錄,有多次類似行為遭警方移送,佐以其有多次對警員興訟之紀錄,此有其刑案資料查註表及桃檢署告訴人簡表可稽,及被告另因駕駛車輛妨害公務執行之犯行,業經判決有期徒刑1年2月確定等情,堪認本案若准予易科罰金,有難收矯正之效及難以維持法秩序之情事,爰依刑法第41條1項之規定,不准其易科罰金之聲請,依法送監執行。
圖說1:退休警「蕭湘公子」蕭湘瀚。
(翻攝蕭湘瀚社群網頁)
圖說2:網紅「蕭湘公子」蕭湘翰判刑5個月定讞卻未到案,遭檢方發布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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