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籍林姓男子夥同台灣黃姓負責人以「園藝工程」等名義承租土地,卻非法堆置大量土石方,受害土地面積廣達1萬6,615.9平方公尺、回填廢棄物更高達4萬4313.93立方公尺。桃園地檢署查出林男等33人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建請法院判處林男4年以上有期徒刑,聲請沒收不法所得4.2億餘元。(桃檢署提供)
【記者潘瑞如桃園報導】馬來西亞籍的林姓男子夥同台灣黃姓負責人成立工程行,並謊稱以園藝植栽、整地為由,在桃園市楊梅、龍潭承租多筆土地,實際上確非法傾倒營建廢棄物,多名地主發現後紛紛報案,桃園地檢署組成專案小組調查發現該集團回填廢棄物多達4萬4313.93公尺,不法利益達4億2427萬餘元,檢察官認為林男、黃男及共謀者共33人及7家公司,涉犯《廢棄物清理法》依法起訴。
桃園地檢署表示,日前楊梅區多位地主報案,指稱出租給某工程行黃姓負責人的土地,原本約定作為「園藝工程」使用,卻遭非法回填大量土石方。桃檢署獲報後由國土專組檢察官王念珩,指揮警、調、環執法機關組成專案小組全力查辦。 專案小組於2025年10月至12月間展開多次行動,對涉案的13處住處及公司進行搜索,查扣犯罪工具曳引車9輛,並對涉案土地進行開挖。現場發現大量紅磚、混凝土塊、廢鋼筋、廢塑膠、廢布等營建混合廢棄物,證實土地遭到嚴重破壞。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林男、黃男等33名被告及7家公司,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3款、第4款之未經許可提供土地堆置廢棄物、非法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及刑法第339條第2項詐欺得利等罪嫌,依法起訴。
此外考量林男、楊男、張男及黃姓共犯均已非首次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而遭查獲,仍多次漠視我國廢棄物清理法等相關法令而為此案犯行,甚且林男亦已長期以此等「假借租地之名,行回填廢棄物之實」之一貫詐欺手法,詐騙眾多地主提供土地,造成多筆土地因而遭到破壞,建請法院就林男判處有期徒刑4年以上,就黃姓負責人、楊男、黃男、張男判處有期徒刑3年以上,並聲請沒收不法利得4億2427萬餘元。
經檢察官訊問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林男及黃姓負責人獲准,其餘被告則以5至15萬元不等之金額具保。

桃檢署強調,環境保護為國家永續發展之基石,對於任何破壞國土、非法傾倒廢棄物之犯行,將溯源嚴查,絕不姑息,並呼籲土地所有權人出租土地時應謹慎審核用途,民眾如發現可疑車輛頻繁進出農地或有非法回填情事,請踴躍向執法機關檢舉,共同維護美好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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