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檢署強調對於網路恐嚇與無差別攻擊言論零容忍將嚴懲速辦。(圖/資料照)
【記者潘瑞如桃園報導】日前北車發生隨機攻擊案,有民眾發布在Threads相關影片並提醒大家注意安全,一名唐姓男子(51歲)卻在影片下留言,「真的有人做了我想做的事情!」桃園地檢署獲報後,主動分案指派「防範恐怖攻擊應變小組」檢察官黃榮加偵辦,即刻傳喚唐男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定唐男的留言加深社會大眾恐懼,致生危害於公共安全,而涉犯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罪嫌,於今(23)日偵結起訴,檢方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桃檢署表示,日前北車發生隨機攻擊案,民眾發布在Threads相關影片提醒大家注意安全,唐男卻留言,「真的有人做了我想做的事情!」因此遭台中市清水警分局通知製作筆錄。桃檢獲報後,主動分案指派「防範恐怖攻擊應變小組」檢察官黃榮加偵辦,聯繫警方調取相關資料後,即刻傳喚唐男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定唐男的留言恐加深社會大眾恐懼,致生危害於公共安全,而涉犯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罪嫌。
桃檢指出,檢方審酌唐男明知社會剛因無差別殺人事件而陷入惶惶不安之際,仍為上述言論,加深社會不安,縱使是出於博取關注或吸引之心理,但刻意利用社會正處於高度恐慌狀態之公安事件作為素材,以附和、認同暴力之方式換取關注,顯示被告將社會恐慌與公共安危視為可資利用之工具,而未將公共安全與他人生命納入其行為節制之考量,缺乏對於法律之基本尊重,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桃檢強調,社會大眾正承受重大犯罪傷亡事件之恐懼,死傷者及家屬亦亟需撫慰之際,桃檢絕不容任何利用此事件加深民眾恐懼之行為,並已依高檢署指示成立「防範恐怖攻擊應變小組」,對於涉及網路、大眾運輸系統或公眾得出入場所之危害公眾安全案件,統一由該小組檢察官,秉持嚴查速辦原則,即時應變積極偵辦,以遏止恐嚇暴力風氣,維護社會安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