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前議員吳宗憲與助理詐領助理費,桃園地檢署今偵結依貪汙等罪嫌起訴。(圖/資料照)
【記者潘瑞如桃園報導】民進黨籍前桃園市議員吳宗憲涉嫌與范姜姓助理共同虛報、詐領助理費達新台幣1455萬6351元。桃園地檢署今(20)日偵結,依貪污等罪嫌起訴吳宗憲、范姜等8人,聲請沒收繳回的犯罪所得。
桃檢署說明,吳宗憲自91年至111年,擔任桃園縣議會第15至17屆議員、桃園市議會第1至2屆市議員,期間吳明知助理補助費並非議員薪資或個人補貼,竟與擔任公費助理的范姜姓女子,利用職務機會共同虛偽申報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補助費。
本案經肅貪專組檢察官范玟茵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偵辦,今年7月22日持法院核發搜索票,連續搜索11處並傳訊相關人員,確認詐領事證;認吳宗憲等8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提起公訴並向法院聲請沒收已繳回之犯罪所得1,455萬6,351元,以達澈底剝奪被告犯罪所得之目的,涉案人員雖承認犯行並已繳回不法所得,但行為已嚴重損害議會制度的正確性與廉潔。
桃檢指出,吳宗憲和范姜製作不實的「聘書」、「遴聘異動表」等文件,由未擔任議員公費助理的歐陽姓女子等人配合提供國民身分證件、銀行帳戶資料,向市議會虛偽申報為公費助理,待歐陽等人的薪資、春節獎金款項匯入帳戶後,再由吳宗憲自行或指示范姜將款項提出挪為私用,總計以此方式向桃園市議會詐得公費助理補助費用共1455萬6351元。
桃檢呼籲民意代表應恪遵法令,依據專業恪盡職權,為民喉舌,助理補助費之申報、使用均應合於相關法令,任何此類不法犯行,皆會積極查辦,以維護民主政治之廉潔及人民對於民主制度之信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