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某少年之家張姓執行長涉嫌對收容院生及員工伸狼爪,又與妻子等4人侵佔機構公款上千萬元,桃園地檢署依妨害性自主、業務侵占等罪嫌起訴,張姓執行長夫婦目前羈押中。(資料照片)

【記者吳世傑桃園報導】桃園某收容機構張姓執行長涉嫌利用管理及接觸院生、員工之機會強制猥褻,分別對收容少女及女員工伸狼爪,又夥同妻子等人侵占機構公款上千萬,連出國旅遊、3名子女之學雜費都報公帳,桃園地檢署近日業經檢察官偵查終結,依妨害性自主案、業務侵佔、偽造文書等罪起訴,求處張嫌21年徒刑,其餘3人量處有期徒刑6月至6年不等,目前張姓夫婦在押中。

桃園地檢署指出,檢察官林奕瑋指揮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桃園市警局婦幼警察隊偵辦桃園某私立少年收容機構張姓執行長等4人侵占構構款項及張姓執行長妨害性自主案,經整合相關被害人等事證及調取金流資料後,於114年4月14日搜索該機構,並傳訊張姓執行長等4人到案。

檢方查出,張姓執行長私下成立樂團再以機構名義受邀參與表演或於網站上販售另一家機構製作之蛋黃酥、滷鴨翅等商品等方式,使民眾誤信該等商品係機構生產販售而購買,提供樂團公司之帳戶予民眾匯款,自2017年9月起至今年2月15日止,共計侵占841萬餘元。

而張姓執行長等人自109年9月至112年3月間,利用機構不知情之員工簽立提供領據申領勞務費,侵占勞務費用共計78萬餘元;張姓執行長與其楊姓妻子、3名未成年子女及洪姓被告等人前往日本遊玩;並出具在臺灣消費之發票、日本藥妝店購買私人消費品及無收據證明書,以教會赴日交流名義辦理核銷而挪用機構款項37萬元;此外,還挪用機構款項繳納張男之3名子女學雜費39萬8629 元,累計侵占機構款項共997萬5761元。

桃檢也提到,張姓執行長分別於111、112年間,利用管理及接觸院生、員工之機會,以刮痧之名義強制猥褻2名院生,更假借刮痧治療子宮肌瘤為由,按摩員工進而以手指強制性交。

經檢察官訊問張姓執行長夫妻、洪姓被告後,當庭逮捕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並查扣張姓執行長等人金融帳戶共763萬8219元及美金8948.7元,澈底剝奪犯罪所得。檢察官起訴後建請法院接續羈押張姓執行長等3名被告,經法院裁定除洪姓被告法院以80萬元具保外,張姓執行長夫妻2人均繼續羈押。

檢方認被告張姓執行長涉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業務侵占、強制性交、對精神障礙女子犯強制猥褻等罪嫌起訴,其餘被告3人涉犯刑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業務侵占等罪嫌提起公訴,檢方審酌張姓執行長等4人均明知機構為庇護弱勢、實踐公益目的,原應善用公益資源照顧弱勢院生,恣意挪用少年之家收容金近千萬元供其等私用,惡性重大,張姓執行長利用管理及接觸院生、員工機會涉嫌強制猥褻、強制性交,所為嚴重侵害被害人身體自主與人格尊嚴,造成被害人身心難以回復之傷害,並動搖社會對公益機構之信任,建請法院量處被告張姓執行長具體求刑有期徒刑21年、其餘被告3人量處有期徒刑6月至6年,以資懲處。

桃檢署表示本案係由桃園市政府社會局主動告發,展現行政與司法攜手合作、共同維護公共利益的決心。檢方呼籲收容機構作為社會公益團體,深受社會各界信賴,本應善盡社會責任,妥善照顧安置個案,協助其穩定生活與自立發展,若有濫用社會信賴違法亂紀,檢方將依法查辦,決不寬貸,以確保社會公平正義。